聂有诚近期文章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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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元服务费的劳务派遣还是“劳务派遣”吗?
最近,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同行在一起聊天,他们说某市一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以每人每月5元服务费中标了某大国企的劳务派遣服务。听后,大家都感到吃惊,深表不可理解,又感慨行业无比悲哀。之前,听说过20、30元每月的服务费,没有听说过低到10元以下只有5元的服务费。低至这个水平,让我这个从2000年开始做劳务派遣的老兵,都开始思考和怀疑这样的“劳务派遣”还有什么价值?“劳务派遣”走到今天的这个地步,谁之“过”?这个低价的劳务派遣,引发一些思考,不一定都对,与大家一起分析和讨论!
一、先说说劳务派遣在中国的起因
中国的劳务派遣起因,有四条线:
第一条线是外商代表处雇员派遣,从1979年起步,后来全国发展了一批外商代表处为主要业务的“外服、外企”服务公司;
第二条线是国企在《劳动法》下解决临时工问题的劳务派遣(当时叫劳务用工),据我们了解,最早的是在上海建设银行开始,大约是1995年,2001年建设银行深圳分行主动找到我们做了劳务派遣服务,还有福建全省范围的劳务派遣,以解决国企临时工没有社保等保障的问题;
第三条线是国企改制后下岗失业员工,用劳务派遣解决再就业的问题,最典型的是北京市1999年6月28日出台了《北京市劳务派遣组织管理暂行办法》,作为再就业服务的一个重要配套政策,应该是全国第一个劳务派遣有关的政策。
第四条线是外资及少量民营国有企业为解决生产订单波动而出现的蓝领劳务派遣。深圳最早出现在1999年,三星集团下的赛格三星向深圳市劳动局领导提出了“短期”、订单波动下的劳务用工需求,深圳鹏劳率先开展了劳务派遣服务,之后不久,希捷(后来搬到无锡)、赛格日立、华发电子、华为等制造业企业都主动找上门开始了劳务派遣。这时,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劳务派遣。后来知道,大概在1995年摩托罗拉进入天津时,要求政府有一个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提供蓝领工人的的服务,是我知道的国内最早蓝领配置型劳务派遣服务。
劳务派遣从美欧起源以后,在日本等国家得到发扬光大和调整为适合国情的发展方式,但这些国家主要是解决临时用工、短期用工的问题。从我们组织的六次赴美欧(美国、英国、德国、加拿大)、六次赴日本人力资源服务业考察,以及所阅读到的有关资料,他们的劳务派遣都是在解决企业、政府、社区的短期和临时用工。
而中国劳务派遣的高速增长,主要是为了解决国有企业编制、工资总额控制等问题,是否走偏了?《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过渡期结束后,从2016年3月正式施行,受“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三性岗位和10%比例限制后,大量的劳务派遣转为“外包”,这里的外包打上了双引号,应该有不少属于“名外包、实派遣”(我始终反对用“假外包真派遣”来定性)。《劳动合同法》中写入“劳务派遣”的内容,目的一定是解决企业的临时和短期用工问题,但我们在执行和运用中出现了大的偏差,你同意吗?
大概在2001年,针对就业和再就业问题,劳动部开始有专家研究劳务派遣及美欧的员工租赁,探索劳务派遣促进就业的路径。这个时候,我们写出的有关劳务派遣促进企业灵活配置劳动力的案例文章,在《中国劳动保障报》刊登,引起劳动部有关领导的重视,派出劳就业司司长两次来深圳调研劳务派遣实际运行情况。当年,政府有关部门及出台的政策,多是鼓励、促进劳务派遣发展的。
到2005年左右开始出现一些负面报道,才引出了在《劳动合同法》中规范发展劳务派遣的特殊条款,2006年劳动合同法征求意见稿出来时,规范劳务派遣的条款写进去了。
这些年劳务派遣服务也没有看到过国家层面的统计数据,有关政策文件基本都是规范更多,发展少提不提的状态。
这个用工方式,主要被国企的编制和工资总额控制的政策性劳动用工,变成了长期化,失去了劳务派遣设立的初衷。《劳动合同法》规范“劳务派遣”的时候,同时也给了劳务派遣合法生存的身份,这才会有后来所说“井喷式”增长的问题。2011年在全总的牵头下,对全国劳务派遣的情况做了一次调查,出来的报告或文章,对“劳务捉派遣“基本是百害无一利,同仁有空时可以复习一下当时的长篇报道。
当前,全国各级政府基本支持劳务派遣服务的存在,在招标上进行限制,在产业发展方面“下架”鼓励发展的服务业门类。
从被派遣的劳动者来看,也多是负面的报道和评论,国企及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务派遣员工对这种用工吐槽可能最多,有些人认为是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福利的用工“剥削”制度。
这方面,尤其是国企、机关事业单位使用劳务派遣,主要是解决编制和工资总额问题,连招聘服务可能都不要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完成,只是挂靠一个劳动关系,缴纳社保、每月发放工资(考勤、工资计算都不是劳务派遣公司的事)、申报一个个税。
现在这种不需要专业服务的劳务派遣或名外包实派遣,实质上只是一种简单“代办”、“代理”、“挂靠”的用工方式,根本不是真正解决用工单位劳动用工的“劳务派遣”服务模式,因此,这样的劳务派遣应该不是“劳务派遣”,只是劳动用工代理而已,同意吗?
国内不论什么招标,好像都是“低价中标”原则,没有区分实物产品招标、专业服务招标,没有性价比、没有综合能力的评估,一刀切地低价中标,简单的招标机制,让更多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不惜成本、不怕亏本去拼市场。国企每年的审计和考核,也对不断降价应该是有导向性的。
几年前,有行业协会领导想通过一定的方式来纠正这个不利于行业发展的招标机制,可能难度太大,之后也没有了声音。
国内人力资源服务与其它行业一样,都进入了深度内卷的时期,尤其是经济下行期,业务减少,为了自己能够活下去,先“苟且”一下也要把单拿下,或者不让原来的客户流失。因为你不低价,总有人会”不怕死“来抢单或接单。在这个超级内卷的价格下,劳务派遣还有服务吗?
有人说正在向“零服务”挺进!“零服务”的劳务派遣或外包,没有了税收、财政政策支持后,还能够生存吗?如果能够生存,应该要用上“超常”的手段或模式才能维持,这些方法是否可以公开吗?但愿不是以牺牲派遣或外包员工的利益为代价实现的。如果是合规的方法,希望与同行分享、交流,让更多的同行学习、借鉴,这样,大家再“卷”也不会死掉!
自《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劳务派遣服务曾经服务费上涨过一段时间。我们在2008年前一般报价在150元左右,之后,我们修正为200元左右,人数少的350元/人月。2024年开始转成岗位外包或业务外包后,收费标准还有所提高,尤其是数量少的岗位外包,服务费350元+20-30%的用工风险费报价。这个岗位外包就与国外的派遣相似,是全风险的劳务派遣。
之后,由于招标机制,国企用工的特殊性,后来者抢市场,降价成为主要的选项。在这场竞争中,各方没有把“卷“服务、“卷”价值放在第一,没有以专业服务的性价比为导向,才导致了劳务派遣的服务费标准“一路向下”吧!
今天,先写到这里,飞机要起飞了,受英格玛邀请去讲课,明天我们再聊下面两个问题,敬请关注,谢谢!
【2024年日本人力资源服务游学内容定了!】